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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行政印章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09月10日 13:54  点击:[]

 

为加强对我院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印章名称及管理部门
  我院行政印章包括学院行政印章(含行政领导公务私人印章)、业务专用章两类。具体为:
  1、行政印章两枚:钢印、红印。
  2、业务专用章5枚:介绍信专用章、经济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学生收费专用章、科研管理专用章。
  院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学院钢印、红印(含行政领导公务私人印章)、介绍信专用章、经济合同专用章。
  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和学生收费专用章。
  科研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科研管理专用章。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一)学院钢印
  1、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有关证件。包括工作证、职称有关证件、离退休证件、学生证、毕业证及毕业证明、学位证、结业证、肄业证等。
  2、使用程序
  涉及教职工的证件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审核并填写编号,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到院办用印。
  学生证、毕业证及毕业证明、学位证、结业证、肄业证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教务部门审核,并统一造册编号,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院办对照学院文件逐一审核用印。
  (二)学院红印
  1、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以学院名义印发报送的文件、公函及布告、通告等常规公文;需加盖钢印办理的各种证件;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统计报表、工资申报表、职称申报表、科研有关报表和申请表等;以及录取通知书、聘书、请柬、奖状、荣誉证书、出国审批表、海关免税申请、控购物资审批表等。
  2、使用程序
  学院印发报送的各类文件由承办单位拟稿,院办主任审核,报主管院长签发后方可用印,院办留存文件原稿、发文处理笺及一式三份文件。
  需加盖钢印的各种证件加盖学院红印程序同钢印的使用程序。
  补办学生证、毕业证明,由学生本人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阳师范学院补办学生证审批表》(见附件4)或《安阳师范学院补办毕业(结业、肄业)证明审批表》(见附件3),手续齐备后,到院办用印。
  学院各类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和申请表,由承办部门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用印登记表》(见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到院办用印。重要报表院办需留存1份原件或复印件。
  (三)介绍信专用章
  此印章仅限于对外开具介绍信。
  我院师生员工需要以学院名义介绍或证明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有关部门审核后,到院办换取介绍信或证明。
  (四)经济合同专用章
  主要用于学院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协议等。
  以学院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承办部门须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用印登记表》,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法律顾问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签,报主管院长审签,经办人到院办用印,加盖经济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印章。所有以学院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院办和财务部门都要留存1份原件。
  (五)财务专用章
  只限于签发银行支票、汇款等结算手续,办理财务收入款项(学生费用除外),开具财务支出证明等。
  (六)学生收费专用章
  主要用于学院各类学生的收费以及开具收费情况证明等。
  (七)科研管理专用章
  主要用于没有明确要求使用学院行政印章的上报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科研报表和申请表。
  三、印章管理
  (一)学院及各单位要指定政治思想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坚守工作岗位的同志专人保管印章。要慎用慎锁,妥善保管。用印要清晰端正,位置正确。
  (二)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程序,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填清用印时间、事由、用印数、审签人等内容。
  (三)印章管理人员因对印章使用与管理不当,给学院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因工作需要增加、撤并机构时,院办要及时办理刻制新印章的手续,启用新印章的同时要收回旧印章,院办印章管理人员要会同学院综合档案室负责人对旧印章做切角报废处理,并封存到学院综合档案室。
  四、各部门及下属科室印章由本单位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原则上只限在校内使用,不准用作合同、协议、担保等事宜,否则无效,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而给学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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