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行政印章的种类
学校行政印章包括“安阳师范学院”印、“安阳师范学院”钢印、“安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院长签字章。
二、学校行政用印的管理
学校行政印章管理部门是院长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勤业楼D410房间,电话2900100。
三、教职工各类事务用印流程
(1)在岗证明
①人事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2)收入证明
①人事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3)房产或居住证明
①国资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4)医保证明
①人事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5)婚育情况证明
①后勤处计生办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6)政审证明
①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②院办审核用印
(7)证明、介绍信
①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②院办审核开具证明或介绍信
(8)户籍证明(限有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员工)
①保卫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9)科研项目申报(一般由主管部门集体用印)
①科研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10)使用个人科研经费经济合同用印(涉及范围:出版合同;资料印刷;购买图书、教材或其他物资材料;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合同。)
①使用合同审批表(院办主页下载中心)
②在“业务部门意见栏”注明经费来源(如具体项目名称)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签
③ 财务处审签
④ 审计处审签
⑤ 院办审核用印并保留合同审批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11)教师个人以学校名义申请专利用印
①科研处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安阳师范学院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