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行政印章的种类
学校行政印章包括“安阳师范学院”印、“安阳师范学院”钢印、“安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院长签字章。
二、学校行政用印的管理
学校行政印章管理部门是院长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勤业楼D410,电话2900100。
三、学生各类事务用印流程
1.毕业证个别用印
①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由学生处审核、研究生毕业生由研究生处审核、成人教育毕业生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2.学位证个别用印
①学士学位由教务处审核、硕士学位由研究生处审核、成人学士学位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3.学历认证、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到档案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限有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
①保卫处政保科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4.入伍学生用印
(1)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用印
①武装部审核(招飞由招办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2)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登记表用印
①武装部审核(招飞由招办审核)
②院办审核用印
5.入伍学生复学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用印
①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②院办审核用印
安阳师范学院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