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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行政督察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12日 09:0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落实学校行政工作,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将于近期开展行政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对象

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教学院部、直属单位。

二、督察内容

1. 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中的行政工作;

2. 校长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

3. 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涉及本单位内容办理情况。

三、督察方式

1. 重点督察。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在对学校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督察事项(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根据承担的重点督察事项的完成情况,填写督察事项反馈单(附件2),于115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报送材料以工作的完成进度和结果为主,突出未完结工作的完成时限。

2. 总结通报。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对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督察事项完成情况分类总结,形成《安阳师范学院督察工作简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督察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全面客观地报送各项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于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明确责任人、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将跟进督察督办。对于无法完成的工作,要讲清原因、说明理由,经校长同意后方可销号。

2. 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将持续开展工作督察,及时编发《安阳师范学院督察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本年度末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将编发督察简报通报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 各相关单位对照督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督察事项反馈单。反馈单需本单位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行政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另需主管校长签字),电子稿发至ybmsk@aynu.edu.cn

联系人:郝涛,联系电话:03722900309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阳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期中行政工作重点督察事项。

2安阳师范学院督察事项反馈单。

 

 

校长办公室 

校务督查室

20151029

上一条:督查工作简报(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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