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加快落实学校行政工作,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现就2015年年终行政督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察对象
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二、督察内容
1. 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中的行政工作;
2. 校长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
3. 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涉及本单位内容办理情况;
4. 期中行政督察中的未结事项。
三、督察方式
1. 重点督察。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在对学校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期中行政督察中的未结事项,确定重点督察事项(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根据承担事项的完成情况,填写督察事项反馈单(附件2),于2016年1月6日前报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报送材料以工作的完成进度和结果为主,突出未完结工作的完成时限。
2. 总结通报。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对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督察事项完成情况分类总结,形成《安阳师范学院督察工作简报》,并在校内通报。
四、督察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客观地报送各项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于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室将持续跟进督察督办。对于无法完成的工作,要讲清原因、说明理由,经校长同意后方可销号。
2. 各相关单位对照督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督察事项反馈单。对于期中行政督察中的未结事项,如仍未完结,在反馈时要突出上次督察以来的进展情况。反馈单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校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ybmsk@aynu.edu.cn。
联系人:郝涛,联系电话:0372-2900309。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年终行政工作重点督察事项
2. 督察事项反馈单
校长办公室 校务督查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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