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行政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8年5月)
各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度,现就期中行政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查对象
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涉及督查事项的有关院系。
二、督查内容
1. 校领导明确推进的重点工作;
2. 校长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
3.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涉及本单位内容办理情况;
4. 以往行政督查中的未结事项。
三、督查方式
1. 重点督查。校长办公室在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以往行政督查中的未结事项,确定专项督查事项(见附件)。相关单位根据承担事项的完成情况,于2018年5月11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报送材料以工作进度和结果为主。
2. 总结通报。校长办公室对各单位承担事项完成情况汇总,形成《安阳师范学院督查工作简报》,并在校内通报。
四、督查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客观地报送各项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对于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校长办公室将持续跟进督查督办。对于无法完成的工作,要讲清原因、说明理由,经校长同意后方可销号。
2. 各相关单位对照督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督查事项反馈单。对于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督查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反馈;对于以往行政督查中的未结事项,如仍未完结,在反馈时要突出上次督查以来的进展情况。
联系人:郝涛,联系电话:0372-2900309。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5月期中行政工作专项督查内容
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